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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同有三和基金会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18-11-22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第二批)



京财税〔2018〕2406号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京财税〔2016〕2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88549070)







京财税〔20182406号附件


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


01 北京和平教育基金会

02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

03 北京市陆学艺社会学发展基金会

04 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

05 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

06 北京利星行慈善基金会

07 北京春苗慈善基金会(原“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

08 北京海鹰脊柱健康公益基金会

09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10 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教育基金会

11 北京慈爱公益基金会

12 北京联合大学教育基金会

13 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

14 北京中科科教发展基金会

15 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16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

17 北京伍连德公益基金会

18 北京厚爱关节健康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