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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同有三和差旅及市内交通指导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5


    

同有三和差旅及市内交通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同有三和相关团队:包括三和基金会、三和教育文化公司、三和优品、三和北京医馆全体员工以及与以上有业务关联的外部合作方、嘉宾、讲师、助教、志愿者等。

 

二、差旅标准

1、出差人员从成本控制及提升效率两方面综合考量,选择乘坐火车或飞机。

2、出差人乘坐火车应购买二等座、飞机为经济舱,若选择更高标准的交通工具,可自行补差价。

3、邀请的嘉宾、讲师如有特殊需要可乘坐火车一等座或飞机商务舱。

4、购买机票产生的保险费用应不超过30元。

 

三、住宿标准

1、出差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酒店住宿标准为不超过500//间。

2、出差二线城市及其他地区的酒店住宿标准为不超过400//间。

3、有同行人且可以住标准间的,应定标准间同住。

4、出差人员可视整体情况调整住宿标准,但应控制成本且提前申请。嘉宾及讲师视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四、市内交通标准

1、员工因公外出,可优先考虑出租车或快车,以便节省时间,提升效率。在距离目的地较远或交通过于堵塞,可以选择地铁。

2、接待嘉宾、客户、讲师等,可使用专车。

3、因工作需要使用个人车辆的,可按照1.5/公里的标准报销加油费,高速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报销。

4、私车公用期间,因不正当驾驶,造成的罚款、车辆损坏等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五、费用报销

1、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非因公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出差人员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在费用发生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

 

人力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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